本报接到市民反映称,到中介买房,房子没买到首付款也迟迟要不回来(本报5月29日报道)。本报报道当日,当事房产中介公司表示,相关钱款已退还给购房者,该公司今后也将进一步规范过户流程。
5月29日,保定市兴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称,经过协商,该公司已经与要求退还首付款的购房者达成了一致意见,相关费用当日已经退还,而且违约金也已赔偿到位。该负责人表示,今后该公司在过户的环节上会进一步规范,在购房者的首付款方面,也不采取强制保管的做法,而是尊重购房者自己的意愿,自主选择首付款保管方式。
随后,记者分别联系上此前向本报反映过户问题的郑女士等三人。他们纷纷表示,交由保定市兴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保管的首付款已索回,而房产中介公司也就违约金进行了赔偿。
购房者王先生说,这次的买房经历也给他提了个醒,接下来再买房时会仔细留意合同内容,避免再出现类似的麻烦。
5月30日下午,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小型房产中介公司,发现巨额首付款由中介公司保管的现象依然存在。一些小型中介公司也表示,一直以来,首付款都是由中介公司保管,也没发现哪里不合适,而且也鲜有政府职能部门对此进行规范。
对此,本报将进一步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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